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

本网讯(通讯员 谭子安、乔德兵)3月31日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舒刚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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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现场  杨涛摄

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兴山县财政预算调整和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的情况报告,作出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定。

会 议审议通过了县委常委、副县长冯正宏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军宣读的人事任免议案。会前,被任命对象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;任前,部分 任命对象作供职发言。票决通过后,新任命的8名同志,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,面朝国徽,右手举拳,向《宪法》庄严宣誓。

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波、王恒宝、李红军、熊仁录、彭业明出席会议。副县长陈晓玲、县法院院长黄德文、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云,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、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,各乡镇人大副主席列席会议。